中新網12月1日電 吉林銀保監局網站1日發布的一張罰單顯示,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多個違法違規行為,包括:1.監管意見整改落實不力;2.對股東入股資金審查不盡職,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;3.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條,吉林銀保監局對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40萬元。(中新財經)